2005年8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麦莎”渐走渐近 防台十二项告知
  1、台风来临的时候,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了解台风的动态,检查自己的准备措施是否完善,以及居住区域是否安全,要听从当地部门的安排,不要在危险范围内活动。如果被通知撤离,要立即执行,以确保人身的安全。
    2、水利部门要对山塘、水库、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,针对存在问题,采取应急措施,确保安全运行。高水位运行的水库,应按讯控水位严格控制调度。低洼易涝地区,要做好预排准备。
    3、海洋、海事水产、航运等部门要通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。
    4、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抢收成熟的水稻、瓜果等农作物,对易倒作物要进行保护。
    5、建设、市政、房管部门和街道(镇)、村要组织力量做好在建工程脚手架、户外广告、高空设施以及各类危房加固,并提前做好危房居民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。
    6、电信、供电部门要加强路线维护和检修,保证线路畅通。
    7、棚架、招牌、霓虹灯、吊机等悬空、高空设施要进行加固,并将露于阳台、窗外的花盆等物品移入室内。
    8、居民群众应把门窗捆紧栓牢,特别应对铝合金门窗采取防护,确保安全。
    9、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可自行决定临时停课。
    10、危房住户应迅速转移;要切断霓虹灯广告牌的室外电源。
    11、居民切勿随意外出,并远离迎风门窗;停止高空及户外危险作业;停止各种露天集体活动和室内大型集会。
    12、要维护社会治安,防止坏人趁机打劫;医院要准备救护车和增加医护人员值班;供电、交通、电信部门要立即组织突击队,做到能随时出动抢修。